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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注册”的故事

1999-05-12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俞晓群 我有话说

1992年春风劲吹,“注册”的事情一下子热闹起来。有注册公司的,有注册商标的,辽宁教育出版社双管齐下,公司、商标都试着注册了一番。几年下来,几个公司搞成了,有独资的、合资的、有限责任的、同人的等等,五花八门,有些零乱;好在“发展是硬道理”,万变不离其宗,这“宗”自然是“书香社会”的理念了。几年下来,几个商标申报了,结果却总是出乎意料,不是“不知道”,就是“没想到”,为此我常常为自己的无知而叹息。叹息之余,便有了下面的故事。

引子:商标法

讲商标注册,总要依据商标法。说到商标法,法国1857年就有了,英国1862年、美国1870年亦相继颁布。我国在光绪三十年(l904年)曾颁布《商标注册试办章程》,后为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所承袭。1949年以来,我国先后颁行过《商标注册暂行条例》(1950年),《商标管理条例》(1963年)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1982年)。

没想到“商标法”已经存在一百多年。而我们这一茬出版人,直到近些年大谈“品牌意识”的时候,才开始思考注册商标的意义,起码我是这样。例如,为什么要注册商标?商标与企业名称有什么关系?哪些品牌可以注册?哪些品牌值得注册?何谓抢先注册?何谓恶意注册?这是典型的商业游戏,是成年人的游戏,细想起来很有些滑稽,但是你必须参与,并且遵守规则,否则就会有麻烦来找你。我就是在麻烦临头的时候,才越发积极地注起册来。请看“案例”——

案例1:脉望

到目前为止,“脉望”是辽宁教育出版社唯一成功的注册商标。脉望的故事出自《酉阳杂俎续集·支诺皋》,说的是一种书虫三次吃掉书中的“神仙”字样,自己也羽化为神仙,称为“脉望”。记得六年前编辑《书趣文丛》,我们在京沪请了几位“总策划”操刀,出书署名时他们不肯“露相”,稍加商量决定命名曰脉望,“作为读书人温和的自嘲”。接着又请装帧家郑在勇形象设计,将脉望美化为一朵白云,它头顶一本小书,飘然自在,人见人爱,很有卡通的味道。所以我们决定将它“扩大使用”,作为辽宁教育出版社的“书标”,并于1996年申请商标注册,1998年注册成功,有效期10年,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6类:书籍。

案例2:爱书人

1995年,我们成立了“辽宁爱书人俱乐部”,英文名字为“Liao Ning Book-Lovers Club”。1998年初,突然接到一封信,一家也叫“爱书人”的公司说我们侵权,勒令我们立即停止使用“爱书人”三个字,原因是他们已于1997年将“爱书人”注册商标成功。同时,他们也告了经常刊登俱乐部广告的《中华读书报》。真是莫名其妙!怎么办?只有请教我们的法律顾问马晓刚律师,他回答:其一,由于“商标”与“企业名称”属于不同的法律范畴,所以企业名称与一般商标重合时,并不被禁止使用;其二,不同地域的两个名称相同、相近的企业可以同时存在。基于此,他认为我们可以继续使用“爱书人”作为企业名称。他还告诉我们:此事属于“抢先注册”,但是由于“爱书人”三个字没有显著特征,为通用名称,因此有注册不当之嫌;另外,在商标用字上以及商标类别中也有文章可做。后来,对方起诉了,开庭了,撤诉了。我们则继续爱书,继续名正言顺地办我们的俱乐部。

案例3:吉尼斯

“吉尼斯”与可口可乐、麦当劳并称世界三大知名品牌。提到它,人们一定会想到世界纪录。我们与英国吉尼斯出版公司合作三年了,从一开始我们就提到“吉尼斯”三个中文字的商标注册问题,奇怪的是他们对此毫无兴趣。经了解才知道,吉尼斯公司原本起家于生产烈性黑啤酒,他们的英文品牌”Guinness”远在本世纪三十年代就非常有名了,他们的销售理念“My Goodness,My Guinness!”(我的上帝,我的吉尼斯!)也家喻户晓。但是当时他们还没有出版产业,更谈不上“世界纪录”的收集和出版。只是到了1951年,公司总裁休·比弗先生在一个晚会上,偶而为“哪种鸟跑得最快”与人发生了争执,并且三年不得其解,又无书可查,故萌生了编辑《世界纪录大全》的念头。1955年第一版《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》问世,迅速成为世界最畅销书,现已销售8000万册,销往40多个国家,翻译成37种不同语言。但是言归正传,他们为什么不喜欢“吉尼斯”三个中文字呢?原来他们以啤酒为先导,早已在香港等地将Guinness译为“健力士”了,并且作为啤酒品牌已经登陆上海。所以他们的总部希望啤酒与出版、中国内地与海外要统一译名,而在三年前,英国人更愿意听香港分部的意见,决意用“健力士”,不用“吉尼斯”!他们通知我们,书名必须用《健力士世界纪录》,最多附上(吉尼斯)。显然,他们太不了解中国的国情、商情了,他们太不了解“吉尼斯”三个字在中国内地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了!为此我们几乎分道扬镳。后来他们妥协了,但是仍然对“吉尼斯”三个字没有兴趣。既然如此,我们只好独家申请注册了这三个中文字。更有趣的是,我们的管理部门很有点国际主义精神,他们既通知我们“抢先注册”成功,又说这是国际知名品牌,因此我们有“恶意注册”之嫌!多么滑稽!善意恶意,孰是孰非?好在“天地转,光阴迫”,今年英国人终于认识到中国市场的份量,主动提出让我们把“吉尼斯”注册商标“转”给他们。

案例4:万象书坊

1997年始,我们申办《万象》杂志,翌年被批准。有言道这是“老店新张”。因为四十年代中央书店的老板平襟亚曾在上海创刊了《万象》,共出版了43期,其中陈蝶衣、柯灵各编辑18期,平襟亚编辑7期。许多名流罗致其中,像傅雷、张恨水、张爱玲、郑逸梅等。今天我们创办《万象》,既要承继前贤,又要锦上添花,所以注册了“万象公司”,还请装帧家陶雪华设计了书标“万象书坊”,以及取了英文名字“panorama”。接着就去注册商标,结果是:“万象”商标早已被国内一家文化公司注册,“panorama”也已经被澳大利亚的安捷航空公司作为商标注册,我们只能注册“万象书坊”!

案例5:中国读本

《中国读本》一书创意于去年年中。美国有著名的《美国读本》,中国也有类似的《中国读本》,体例有点像《古文观止》。我们的《中国读本》不同于前者,是著名作家苏叔阳为青少年写的爱国主义教育读物。书写得好,情理交融,文彩飞扬。辽宁销售200万册,全国销售将突破千万。我们也想将书名注册,结果被驳回,理由是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八条,“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、图形:(1)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……相同或者近似的……”

案例6:万维书网

伴随着国际互连网络的开通,去年伊始,我们开始在万维网(World Wide Web)上找书。这种做法的益处真是太多了,高效率,高效益,在短短的一年多的时间里,我们已经在网上谈成了多部图书的版权,像英国的《剑桥学术精选》,加拿大的《未来消费者》,美国的《完全傻瓜系列》等。此事获益于万维网,我们赶紧注册了“万维公司”,并且申请注册了商标“万维书网”,属于第41类:书籍出版。英文为“3webook”。

案例7:完全傻瓜

美国麦克米兰公司出版的《完全傻瓜系列》是一种快餐式的图书,它代表一种新的出版理念。我们批量地购买了这套书的版权,包括《MBA基础》、《求职》、《古典音乐》、《葡萄酒》等。这套书的英文标识为“IDIOT”,我们获得了它在中文版上的独家使用权;同时我们立即想到中文“傻瓜”二字的商标注册,一经查询,还是晚了一步,因为一家美国公司“INTERNATIONAL DATA GROUP,INC”已经抢注了这两个中文字,用于第16类:书籍,印刷出版物。无奈,我们只好变招,注册“完全傻瓜”。据说还有人在抢注“大傻瓜”、“小傻瓜”云云,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!

案例8:域名

万维网上的“域名”注册属于什么法律范畴?说不清楚。但是它的意义和商业价值是巨大的。为此,首先需要解决“注册什么域名”的问题。尤其是一个没有名气和没有知名品牌的企业,更需要恰当地选择域名,为访问者提供方便,同时还可以获得更多的随机查询和访问。比如,辽宁教育出版社,如果用汉语拼音和英文组合,注册域名为“Lnjypress”,这在英文语境里是难以理解的。我们选择的两个域名为“edupress”(教育出版)和“cnbook”(中国图书)。当然,有了一个好名字还不够,更重要的是“抢先注册”。最初我们试图抢占商业类(com)“顶级域名”,结果都失败了,前者已经被美国的一家出版公司“Edupress Publishing”抢注;后者却被台湾远流出版公司抢注,也就是说,“中国图书”的顶级商业域名已经花落人家了!一怒之下,我们在其他网络类型和等级中大肆抢注了一番,包括:

cnbook.net,cnbooks.net,edupress.net,edupress.net.cn,edupress.com.cn,cnbook.net.cn,cnbook.com.cn等等.

 后记:论语·为政

子曰:“由,悔汝知之乎?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,是知也。”

(作者为辽宁教育出版社社长、总编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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